危险品三乙基铝上海港整柜海运东京港货运

作者:林先生 日期: 分类:危险品出口 浏览:10

危险品三乙基铝从上海港整柜海运至东京港的核心流程与注意事项如下:


一、货物分类与合规性确认

UN编号与危险类别

三乙基铝(UN3394)属于主危4.2类(自燃物质)、副危4.3类(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需使用I类包装(最高防护等级)。

关键文件:MSDS(中英文)、危包证(性能单+使用证)、IMI分类鉴定报告、GHS标签(符合中日两国标准)。

包装与标识要求

钢罐装载:通常采用吨罐(尺寸2124×1124×1300mm),需确保钢罐符合UN标准,并标注“UN3394”“4.2+4.3类”“I类包装”等标识。

循环利用:钢罐可按暂时进出口(暂出复进或暂进复出)报关,需提供暂时进出口协议、货物清单及海关保证金收据(如适用)。

二、运输流程与操作要点

订舱环节

船公司选择:4.3类危险品接舱船公司较少,需提前确认船东是否接受三乙基铝,并核实共舱母船及二程船要求。

订舱资料:订舱委托书(需明确单件毛重、净重、包装形式)、英文MSDS、危包证正本、箱单、装箱证明书。

提前期:危险品订舱需提前10个工作日,数据不可更改。

装箱与进港

专业仓库操作:

选择具备甲类/乙类仓库资质的场地进行内装,确保钢罐固定牢固、防潮防湿。

装箱照片需留存备查,避免高温、曝晒及混装(如雷管、炸药等)。

进港方式:

上海港要求危险品驳至芦潮港危库,需在船到港前48小时完成预申报,否则可能产生罚金或原船带回。

报关与清关

中国出口报关:

报关资料:箱单、发票、合同、申报要素、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危包证、商检通关单(如属法检货物)。

海关查验:重点检查GHS标签、UN包装、IMI报告,查验率100%。

日本进口清关:

需提供日本海关要求的MSDS(日文版)、危险品进口许可证(如适用)、原产地证等。

东京港对4.3类危险品可能要求船边直装,需提前确认操作细节。

运输安全与应急措施

运输要求:

使用具备危险品资质的车队运输,司机需经验丰富,避免高温、明火及潮湿环境。

运输途中定期检查钢罐密封性,防止泄漏。

应急预案:

配备泄漏处理工具(如吸附棉、防化手套、灭火器等)。

发生泄漏时立即隔离区域,并联系专业机构处理。

三、上海至东京港操作难点与建议

专业仓库稀缺

难点:能正规操作三乙基铝装箱的仓库较少,需提前确认仓库资质及操作经验。

建议:选择具备甲类/乙类仓库资质的货代(如聚海国际),确保内装合规。

船公司接舱限制

难点:4.3类危险品接舱船公司较少,航线选择受限。

建议:优先选择经验丰富的货代,其合作船东资源更丰富,可提高订舱成功率。

钢罐暂时进出口操作

难点:钢罐报关需按暂时进出口处理,资料复杂且易出错。

建议:委托专业货代完成钢罐证申请、保证金缴纳及核销流程,避免延误。

中日海关政策差异

难点:日本海关对危险品进口要求严格,需提前确认标签、包装及单证要求。

建议:发货前让货代根据HS编码(2931900090)查询日本监管条件,提前准备合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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