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椰子切片海运进口清关操作方式步骤

作者:林先生 日期: 分类:中药材 浏览:357

海椰子(学名:Lodoicea maldivica (J.F.Gmel.) Pers.)是棕榈科、巨子棕属植物。常绿乔木。树干挺直,高15-30米,单项树冠,整齐。叶羽状全裂,长4-6米,裂片多数,革质,线状披针形。雄花聚生于分枝上部,雌花散生于下部;雌花基部有小苞片数枚,萼片革质,圆形,宽约2.5厘米,花瓣与萼片相似,但较小。坚果倒卵形或近球形,顶端微具三棱,长15-25厘米,内果皮骨质,种子1粒;胚乳内有一富含液汁的空腔。海椰子的果实横宽35-50厘米。海椰子外面长有一层海绵状的纤维质外壳,剥开外壳后就是坚果。海椰子的一个果实重可达25千克,其中的坚果也有15千克,是世界上最大的坚果,被称为“最重量级椰”。

海椰子坚果内的果汁稠浓至胶状,味道香醇,可食亦可酿酒,果肉熬汤服用,可治疗久咳不止,并有止血的功效。海椰子的椰壳经雕刻镶嵌,可作装饰品。海椰子果肉细白,美味可口,滋阴壮阳,还能治疗中风、精神烦躁等症

一、海椰子进口报关进境申报:

(一)海椰子进境前或者进境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凭下列材料,向进境口岸海关报检:

1.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出具的符合海关总署要求的检疫证书;

2.原产地证明、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

(二)海关对货主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相关单证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

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需要注册登记未按要求办理注册登记的,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海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二、海椰子进口报关检疫证书:

(一)进境海椰子经检疫合格,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或者在指定企业存放、加工。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均应列明货物的名称、原产国家或者地区、数/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用途等。

(二)检疫不合格的,海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需要由海关出证索赔的,海关按照规定签发相关检疫证书。

三、海椰子进口报关消毒处理:

装运进境中药材的运输工具和集装箱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需要实施防疫消毒处理的,应当在进境口岸海关的监督下实施防疫消毒处理。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进境中药材卸离运输工具、集装箱或者运递。

四、海椰子进口报关监管要求:

境内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建立中药材进境和销售、加工记录制度,做好相关记录并至少保存2年。同时应当配备中药材防疫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中药材防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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