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产品蛇口港进口清关货运环节

作者:林先生 日期: 分类:进口清关 浏览:8

日本海产品蛇口港进口清关流程及要点


一、进口资质与准入条件

企业资质

国内进口企业需具备:

海关备案的“进口食品/水产品收货人备案”;

进出口经营权;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水产品进口业务。

日本输华企业要求:

需重新申请在华注册,包括生产、养殖、包装企业,获得中国海关批准后方可开展贸易;

注册流程耗时数月,实际进口恢复时间可能滞后。

准入国家限制

根据海关总署2025年第140号公告,恢复日本37个道府县水产品进口,但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的水产品仍禁止进口。

二、清关所需单证

基础单证

商业发票(列明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

装箱单(详细包装内容);

提单(海运或空运);

贸易合同;

收发货人备案号。

特殊单证

原产地证书:证明货物来自允许进口的日本道府县;

卫生证书:由日本官方出具,证明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标准;

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需包含铯137、碘等核素检测结果;

产区证明:明确货物产地,避免来自禁止进口的10个都县;

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如适用):需提前向海关申请。

三、清关流程

到港前准备

确认货物是否来自允许进口的日本道府县;

委托报关行或货代公司提前准备中文标签(需注明品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提交海关预审。

到港后操作

换单:凭到货通知书和提货委托书到船公司换取提货单;

报关申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申报,上传随附单证;

报检:向商检部门申报货物品质、规格等信息,办理检验检疫手续;

海关查验:海关可能对货物进行开箱检查、取样检测(如农残、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等);

缴税:根据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缴纳关税(通常为5%-20%)和增值税(9%);

放行:检验合格后,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企业凭此提货。

后续管理

进口水产品需存放在海关认可的仓库,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离、销售或加工;

配合海关及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销售溯源监管,确保货物来源可追溯。

四、风险规避建议

单证准确性

确保所有文件信息一致,避免因单证错误导致清关延误或退货;

特别注意产区证明的真实性,警惕日本企业伪造产地证明。

质量把控

要求日本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国标准的检测报告,减少查验不合格风险;

关注放射性物质检测结果,确保长期累积风险可控。

政策跟进

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发布的最新政策,如准入国家调整、检验标准更新等;

留意中日技术磋商进展,及时应对可能的贸易壁垒。

专业协助

委托经验丰富的报关行或货代公司,利用其“智慧查验助手”等工具提高通关效率;

提前规划物流方案,减少码头费、柜租费等额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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