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鸡骨香海运上海港进口清关药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进口前准备
确认准入与资质:需查询鸡骨香是否在海关总署准予进口中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中,并确认企业具备进出口资质,包括进出口经营权、海关无纸化通关服务等。
办理检疫审批:鸡骨香作为植物源性中药材,进口前需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选择指定口岸:中药材应从国务院批准的药品进口口岸或药材进口边境口岸进口,上海港属于指定口岸之一。
二、清关文件准备
基本单证: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贸易合同等,需确保信息与实际货物一致。
特殊单证:
原产地证明:用于享受关税优惠或证明货物来源。
植检证:由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植物检疫要求。
药品通关单: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是进口药材的必要凭证。
药材标准及标准来源证明文件:证明鸡骨香符合中国药材标准。
三、清关流程
到港前预报:委托报关行提前审核文件,确保信息准确,并通过“单一窗口”进行舱单申报。
到港后换单与申报:凭提单换取提货单,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电子报关单,填写申报要素。
海关审核与查验:海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可能要求补充文件或发起人工审价。海关系统随机或人工布控查验,内容包括货物核对、包装检查、标签审核等。
税费缴纳:海关出具关税、增值税税单后,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
药检与放行:口岸药检所对鸡骨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一般在25天内报出。检验合格后,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方可放行。
四、药检注意事项
检验标准:鸡骨香需按照中国药典或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包括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项目。
不合格处理:若检验不合格,企业可根据口岸药检所的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进口。
存储与调离:在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前,鸡骨香应存放在海关认可的地点,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调离、销售、加工。
五、其他注意事项
包装与熏蒸:木质包装必须经过熏蒸处理,否则可能被要求销毁包装。
申报价格与编码:申报价格需按实际交易价格申报,海关编码要正确,避免因归类错误导致退单、罚款或补税。
专业代理:建议选择熟悉中药材进口流程的报关行或货代,确保清关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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