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货代公司在货运时所需单据应由发货人/ 货代提供,危险品出货专员收集后,审核一下单据是否齐全、有效、真实无误:
1.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危包);
2. 英文MSDS;
3.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4.
船舶载运危险品货物申报单;
下列单据由船方提供:
1. 机械通风;
2. 危险品适装证书;
3.
测温探头;
4.
危险品装船位置图。(船代可自己做)
一、提前一星期提供出口托单:
托单上注明中文品名,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联合国危险品编码( UN
NO.)。
二、提前四天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
1.危险品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危包证显示数据应≥
报关数据
2.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3.产品说明:中英文对照
4.出口报关单(a. 申报要素 b.发票
c.装箱单 d. 报关委托单
e.出口报关单)
三、备货装柜:
确认提单;
危险品操作一定要提前确认,而且不是所有仓库都能接;船东要确认,中转港也要确认;危险品级别越高,运费越高。
盐田港出口货代公司在装货时要有海事局公安或消防及外理,装卸公司业务经理等到现场监装。
盐田港危险品出口手续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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